企 业 简 介 新宾满族自治县中心粮库位于辽宁省东部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南杂木镇,隶属新宾满族自治县粮食局(企业性质国有)。主要经营范围:粮食储备、收购、加工、销售。同时还是中央储备粮抚顺直属库代储库及抚顺市军粮供应处南杂木代供点。承载着当地粮食收购、仓储、物流的任务。 一、 地理位置: 与抚顺县、清原县、铁岭县、开原县毗邻。距沈吉高速、202 国道一公里,与沈吉铁路一墙之隔,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 二、仓储设施: 1、主库区有铁路专用线501延长米;标准平房仓5幢,建筑面积5760平方米;钢板平房仓一幢,建筑面积1944平方米;玻璃钢立筒仓4幢,建筑面积580平方米,总仓容70000吨,可安全度夏仓容42000吨。原粮周转罩棚一栋,建筑面积1512平方米;晾晒地坪16000平方米;称量120吨和60吨电子汽车衡各一台;库内设有315kvA变压器一台;载重15吨散粮运输车4台。 2、分库区有标准平房仓2幢,建筑面积5928平方米;钢结构储粮罩棚1幢,建筑面积1980平方米;总仓容40000吨,仓储配套设施、设备齐全。 三、信息化管理: 库内具有独立的先进检化验室,拥有先进的粮食质量检测仪器和品质分析仪器。粮情检测采用计算机无线粮情监测系统,实现了时时监测。同时库内配备48个点24小时不间断视频监控系统,并且与互联网链接。库内12台办公用计算机通过无线局域网实现联网,基本达到网上办公及信息化管理的要求。 四、安全方面: 我库拥有专用消防车2台,消防井1眼,可移动汽柴油消防泵4台,各种型号灭火器60个,消防设施完备,所有人员全部经过安全培训上岗,库区消防及生产安全有了强有力的保障。 五、组织机构: 我库现有员工26人,其中具有专业职称的14人,为了达到规范化管理的标准,我库实行总经理负责制,下设财务部、经营部、储运部、综合部及工会组织。各项规章制度完善,责任落实到人,做到工作有标准、考核有方式。建立健全了各项仓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粮油质量管理制度及操作规范,强化仓储信息统计工作,保证储粮数量准确、质量完好、储存安全科学。 我库本着“为耕者谋利、为食者造福”的宗旨和诚信、务实、共赢、发展的企业管理理念,愿为服务三农及国家粮食安全做出应有的贡献。 新宾满族自治县中心粮库 新宾满族自治县中心粮库获得: 二〇一一年度“一符四无”工作先进单位 二〇一一年度企业规范化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二〇一二年度企业规范化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二〇一二年度粮油经营工作先进单位 二〇一三年度企业规范化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二〇一四年度“一符四无”工作先进单位 二〇一五年度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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